- 巡撫
- (巡抚, 巡撫)
官名。 北周与唐初均有派官至各地巡抚之事, 系临时差遣, "巡抚"亦未成为官名, 明巡抚之名, 始见于洪武二十四年(1391)命懿文太子巡抚陕西, 亦系临时差遣。 宣德五年(1430), 升监察御史于谦等为侍郎, 巡抚两京、 山东等地, 各省专设巡抚自此如。 景泰四年(1453), 耿九畴以刑部侍郎巡抚陕西, 文移不得径下按察司, 特改为都御史, 自此成为制度。 而任巡抚者, 品秩均依原官, 巡抚本身无品秩, 与一般官职不同, 仍带有差遣性质。 清巡抚为从二品官, 掌视察吏治, 检查民政, 处理刑狱。 巡抚由侍郎授者, 带兵部侍郎、 右副都御史衔; 由学士、 副都御史及卿员、 布政使等官授者, 均为右副都御史; 由左佥都御史、 四品京堂、 按察使等官授者, 均为右佥都御史。 资望特高者亦可加兵部尚书衔。 巡抚一般每省一员, 地位次于兼辖二、 三省的总督。 直隶、 四川两省总督都只辖一省, 故不设巡抚。 光绪十一年(1885), 台湾建省, 改福建巡抚为台湾巡抚, 闽事归闽浙总督兼。
* * *(巡撫, 巡抚) 官名。 北周與唐初均有派官至各地巡撫之事, 系臨時差遣, "巡撫"亦未成為官名, 明巡撫之名, 始見於洪武二十四年(1391)命懿文太子巡撫陝西, 亦系臨時差遣。 宣德五年(1430), 升監察禦史於謙等為侍郎, 巡撫兩京、 山東等地, 各省專設巡撫自此如。 景泰四年(1453), 耿九疇以刑部侍郎巡撫陝西, 文移不得徑下按察司, 特改為都禦史, 自此成為制度。 而任巡撫者, 品秩均依原官, 巡撫本身無品秩, 與一般官職不同, 仍帶有差遣性質。 清巡撫為從二品官, 掌視察吏治, 檢查民政, 處理刑獄。 巡撫由侍郎授者, 帶兵部侍郎、 右副都禦史銜; 由學士、 副都禦史及卿員、 布政使等官授者, 均為右副都禦史; 由左僉都禦史、 四品京堂、 按察使等官授者, 均為右僉都禦史。 資望特高者亦可加兵部尚書銜。 巡撫一般每省一員, 地位次於兼轄二、 三省的總督。 直隸、 四川兩省總督都只轄一省, 故不設巡撫。 光緒十一年(1885), 臺灣建省, 改福建巡撫為臺灣巡撫, 閩事歸閩浙總督兼。
Chinese Collegiate Historical dictionary of bureaucratic ranks (Simple and traditional Chinese characters). 2013.